完善资本管理规则致力差异化监管
2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修订内容看,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按照银行间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差异,划分为三个档次的银行,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二是修订重构第一支柱下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完善调整第二支柱监督检查规定;三是全面提升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标准和内容,引入70余张披露模板,要求银行详细披露风险相关定性、定量信息,增强市场的外部约束。《办法》发布后引起业内外高度 完善资本管理规则,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资本管理是商业银行基础制度,是商业银行可持续经营、有效管理风险和保障经营收益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商业银行监管的重要抓手之一。《办法》通过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对促进银行持续提升风险计量精细化程度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致力于差异化监管,更好服务区域实体经济。我国商业银行数量超过家,涵盖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区域中小银行等,银行数量多、差异大,按照银行间业务规模与风险差异,划分为三个档次,匹配不同资本监管办法,在各类型银行资本要求、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信息披露等要求上区别对待、分类处理,有助于提高监管匹配性,增强各类型银行经营灵活性,有效降低中小银行合规成本。差异化资本监管在不降低资本要求、保持银行业整体稳健的前提下,减轻银行合规成本,引导中小银行差异化经营,激发中小银行的金融活水作用,服务好区域实体经济。例如对于资产规模小于亿元的小型银行,通过进一步资本计量引导其聚焦服务县域和小微企业等。
着眼提升银行风险管理有效性,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办法》对第一支柱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进行了修订,将提高风险计量精细度与准确性,增强对风险的敏感度,从而推动银行更加精准、客观地反映实际风险与资本需求,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强信息披露要求,推动银行强化合规经营。《办法》全面提升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要求,根据监管匹配性原则,对三档银行建立覆盖各类风险信息的差异化信息披露体系,详细规定了披露内容、频率、方式等方面要求。新的信息披露要求有助于提升银行信息披露准确性,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形成市场约束力,增强银行合规经营内生动力,推动商业银行长远健康发展。
当下,我国金融业处于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阶段。此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修订立足国内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积极与巴塞尔协议Ⅲ全面修订资本监管规制相衔接,在一定程度上将积极推动我国银行业国际化和对外开放。
(作者为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作者:周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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