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最终版落地在即,银行行为变化及资本影
新巴塞尔协议落地时间:大部分金融机构将于年1月1日施行;国内版出台时间尚未定,但大多数银行已按国际最新版进行准备工作。巴Ⅲ最终版主要修订:立足于原有三大支柱,重新细分资产类别,细化风险权重,着重提升风险敏感度,并改良计量方法,提升计量可比性。重点在第一支柱的信用风险计量。
标准法影响(大部分银行运用标准法):
对国内商业银行信贷方面的影响:1、零售信贷方面,现房按揭和信用卡风险权重或下调。现房按揭方面,新增贷款价值比(LTV)判断标准,根据国内存量房贷首套占比90%,LTV70%,二套占比10%,LTV30%,对应新巴Ⅲ风险权重计提将由50%下调为30%和20%。信用卡方面,对符合“监管零售”中“合格交易者”的信用卡,风险权重或将由75%大幅降至45%。2、对公信贷方面,优质龙头企业、中小企业风险权重均有所下降。投资级企业(优质龙头企业)风险权重由%调至65%。符合标准的中型企业风险权重由%降至85%。
对国内商业银行投资方面的影响:1、次级债风险权重调升,由%上调至%。对二级资本工具投资影响不大;次级债在银行表内投资占比较小、仅占金融投资比例1.3%,对银行的风险加权影响较小。另银行资本工具多以互持为主,不会轻易抛售。若表内资本实在有压力,会用表外理财做承接。2、银行投资资管产品穿透要求提升,预计影响有限。三种方式穿透底层资产,若无法穿透则实施最高%的惩罚性权重,在国内《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实施多年的背景下,预计影响有限。3、3M以上同业存单、金融债风险权重由25%提升至40%;信用风险评级低的银行发行的存单/金融债风险权重将提升更高。从投资者结构看,同业存单投资者结构中银行持有34%,其中农商行及农合行持有最多、占比13%,其次为大行、占比7.6%。金融债投资者结构中银行合计持有59%,其中国股行合计持有33%,农商行及农合行持有15%。
内评法影响(六家银行使用内评法):
巴Ⅲ最终版内信用风险内评法主要影响:风险参数调整,违约概率(PD)调升、违约损失率(LGD)调降,参数调整或在一定程度互相抵消。国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采用内评法,风险暴露占比主要为非零售金额。零售端PD及LGD调整影响较小;而非零售端PD上调,LGD下调,预计有一定的相互抵消作用。另资本底线72.5%(标准法和内评法的偏离度)和杠杆率底线3%,均低于现有监管政策,对我国商业银行压力不大。
对资本影响测算:预计核心一级资本可以提升0.35%。我们测算:零售贷款可以缓释资本0.43%;对公贷款缓释0.03%。同业存单拖累0.02%;金融债拖累0.03%;次级债拖累0.06%。综合考虑贷款和金融投资,上市银行(剔除六家内评法银行)将节省资本2.6万亿,核心一级核心资本预计提升0.35个百分点至9.46%。
投资建议:收入确定性维度,重点 风险提示事件:经济下滑超预期。国内外疫情反复超预期。金融监管超预期。
本文源自:券商研报精选
作者:中泰证券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z/6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