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恭达抱云堂艺评读书札记之三十三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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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云:“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逸民”乃节行高逸之士,其人品清高脱俗。“逸”很早就是我国古代文人士大夫自觉追求的最高人格形态,也是一度被视为最高的艺术品格。言先生在《生命的底色》一文中说:

逸者,超凡脱俗、不拘规格、自然自在的审美形态。它不仅表现了作者的生存状态与精神境界,更彰显了诗人书家所追求的人格理想。“思逸神超”由人到艺的转换,最终将书艺定格为高品质、高气息。精纯的笔墨技巧、深刻的艺术内容与优美的审美意境陈述着一个真理——人具逸气,才能艺生逸品,鉴有逸趣。(《抱云堂艺评》)

“逸”审美思想在中国艺术史中占有着重要的位置,它是评判传统文人艺术的重要美学观念及价值标准,在不同历史时期拥有不同的地位与内涵。“逸”素来是古人书品和画品中所追求的至高境界,窦蒙《述书赋语例字格》中释“逸”曰:“踪任无方曰逸”。黄休复《益州名画录》认为“逸格”是“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夏文彦在《图绘宝鉴》中说:“或有逸品,皆高人胜士寄兴寓意者,当求之笔墨之外,方为得法。”郑绩《梦幻居画学简明》也给出了概念:“所谓逸者,工意两可也。……意不太意,工不太工,合成一法,妙在半工半意之间,故名曰逸。”可知,“逸”是一种表现个性和独创性、任情适意的艺术风貌,且有一种超乎笔墨之外的意趣,并以追求天真自然、不加雕饰为最高的境界。即言先生所说“逸者,超凡脱俗、不拘规格、自然自在的审美形态。它不仅表现了作者的生存状态与精神境界,更彰显了诗人书家所追求的人格理想。”

“逸”作为书画艺术中的一个重要审美概念和艺术批评标准,一般认为始于唐代。李嗣真《书后品》以庾肩吾《书品》为体例,将书家分为三品,每品又分三等,他又在“上上品”之上提出了“逸品”。其逸品论在古代艺术批评与审美范畴的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对后代诗、书、画批评中“逸格”“逸气”“逸趣”等概念的形成起了先导作用。因此说,“逸”发端于李嗣真,从而也确立了“逸”至高无上的地位。唐后期朱景玄《唐朝名画录》提出:“以张怀瓘《画品》断神、妙、能三品定其等格,上中下又分为三。其格外有不拘常法,又有逸品,以表其优劣也。”朱景玄在“神、妙、能”之后又加上“逸”,以“四品”论画可以说是继“六法”后品评绘画的又一大法。“逸”作为一种艺术批评出现的较早,但作为绘画品评,其理论形成较晚,且在唐宋时期并没受到应有的重视。直至北宋黄休复《益州名画录》才把“逸”提升到“神、妙、能”的前面,奠定了“逸”在“四品”中的突出地位。至元代倪瓒,“逸”开始真正成为书画审美的重要风格和中国古典美学概念。

言先生认为“人具逸气,才能艺生逸品,鉴有逸趣。”“人具逸气”是指人在精神品格方面所具有的一种风神和气度。曹丕《与吴质书》中“公干有逸气”,此“逸气”指的是强健雄逸的精神风貌,这也是较早运用“逸气”一词的著述文献。逸气作为中国书画品评术语,是指书画作品具有一种超脱气质。如绘画方面有谢赫《古画品录》“纵横逸笔”“意思横逸”、倪瓒《题画竹》“余之竹聊写胸中逸气耳”等之说。在书法方面,有张怀瓘《书断》“幽思入于毫间,逸气弥于宇内”“唯行草之间,逸气过也”以及《书估》“逸气盖世,千古独立”,窦臮《述书赋》“安知逸气,未详笔力。”等。王羲之字“逸少”,可见他对于“逸”的喜爱和推崇;米芾《书史》中评价王献之:“子敬天真超逸,岂其父可比也”,直言献之逸气在其父之上。可知王羲之父子皆是清简相尚,虚旷为怀,自生逸气,其书法艺术也是有着散逸、闲逸、飘逸、高逸、壮逸的逸气之美。从“二王”书法作品也可看出,逸气有“豪气”的成分但不同于“豪气”,而是体现为凄清婉约的“清窈之思”和豪迈飘逸的“雄宕之气”这两种风格。

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中认为:“真正的大匠,便很少以豪放为逸,而逸乃多见于从容淡雅之中。……徐渭、石涛、八大山人,则近于放逸的一路,但皆以清逸为其根柢。没有清逸基柢的放逸,便会走上狂怪的一路。”逸气是元、明、清时期文人书画家一直所标榜追求的,这种逸气的追求必须是建立在清逸的基础上。清逸者,自是要以清淡自然、清新俊逸的书画作品来表现作者清静自守的品格、清旷放逸的心境以及清闲安逸的状态。言先生在《抱云堂艺思录》中对“清逸”亦有深刻的认识:

清逸、蕴藉、浑朴、平和、简静是我近五十年来砚边探索的艺术风格。“清逸”是我艺术审美的基本倾向。清逸赢得自然、平和、古雅、高踔、简静的书卷气息。

如品味的嗜好一样,吾最喜“清逸”二字。清者,清新而不秽浊是也;逸者,放轶而不拘成法是也,能平中求奇,风韵自然潇洒。

言先生随曼翁老三十多年,最重“清逸”二字,“清逸”审美思想是他对魏晋风度的传承与弘扬,体现出一种儒道思想的隐逸情怀,这也是中国古典审美的一项内容。清逸之气如何来?言先生告诉我们:“我们追求的书卷气即清逸气,不要浊气、村气、火气、霸气。”“逸以远荡,清雅幽淡,超拔的处世态度是人文之核心,也正是‘须养胸中无俗气,不论真行草书,自有一段淸趣,学者当自得之’。”

有了逸气,“才能艺生逸品”。“逸品”指的是技艺或艺术品达到超众脱俗的品第。《梁书·武帝纪下》云:“六艺备闲,棊登逸品”,可以说最迟在六朝的梁代就有了“逸品”一词,但直到唐代以后才正式开始用于书画品鉴中。李嗣真所谓的“超然逸品”,强调的是书画者既要有扎实的技法功底,又要熟知书画的本体语言,如此出来的作品才能超众脱俗。而之后的朱景玄所论的“逸品”,则是在李嗣真的基础上强调作者要能意在笔先,“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创作,以达逸品之境。综合李、朱二人的“逸品说”,我们可知,要达到“逸”的境界,必须以坚实的功力和高超的技巧为前提。作者具备了精湛的技法,在创作过程中再以“初无意,本不求工”“无藉因循”“超逸优游”“不经意”“颓然天放”“无意取态”等形式获得的艺术效果才有望使作品具备“逸”的品格和审美。如果不以技巧和功力为本,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当然,光有技巧也徒然,如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所言:“凡不由意境的升进,而仅在技巧上用心,在技巧上别树一帜,也有人称为逸格或逸品;但这是逸格的赝品,逸格常由此而转于堕落。”这些关于“逸品”的观点,包含了道德评价、艺术风格及创作方法、方式上的含义,对后来的书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书画创作及其审美更多了一层的解读方式。

有逸气,才能出逸品,才会生逸趣。“逸趣”是古代文人休闲文化的一种独特追求和审美品格,也是中国古代隐逸文化的重要艺术表现形态。其实,逸趣不只是闲情,更显文心、禅心,它是作者逸气的使然,是其思想情感通过逸笔的自然流露。如弘一法师品性之静、品格之淡,属清逸之人,其书作的章法之松、点线之敛,是为清逸之风、逸趣之美。叶圣陶在谈弘一晚年书法时说:“若问他的字为什么使我喜欢,我只能直觉地回答,因为它蕴藉有味。就全幅看,好比一位温良谦恭的君子,不亢不卑,和颜悦色,在那里从容论道……毫不矜才使气,功夫在笔墨之外,所以越看越有味。”叶老所说的“越看越有味”就是弘一法师晚年书法的逸趣美所在,这是其以自身文化修养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审美情趣,一种极具个性化的审美取向。

“逸”在古代艺术理论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涉及到作者的性情品格以及书法创作、审美等方面。如“逸气”兼说作者的性情及作品的气质,“逸品”言及作品品第,而“逸趣”则重在作品的品格。什么样的人写什么样的字,想要出逸品、有逸趣,书画者除了要锤炼技法、修炼内功之外,更要加强自身修养,以具逸气,方为正途。

(文/彭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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