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析了1154家平台预测了互金行业最

来源:苏宁金融研究院最近一段时间,互联网金融领域新闻不断:3月15日,央视晚会对“”超利贷的曝光,将超短期高利贷和暴力催收暴露在阳光之下;4月初,一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有条件备案试点工作方案》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虽然没有得到官方的正式确认,部分平台已经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增资和整改;4月底,北京市朝阳区金融办下文限制在朝阳区注册的网贷平台的高管出京。从年中期的爆雷潮以来,互金行业时不时爆出一两个炸雷,人们不禁要问:互金行业到底怎么了?出路又在何方?本文试图从巴塞尔监管体系的角度,给出一些答案。什么是巴塞尔监管体系?人类历史总是不断地重复。互金行业所发生的那些风险,无论是借款人蓄意赖账,欠钱不还;还是如“草根投资”肆意挪用资金,投资高风险的资本运作项目,铩羽而归;抑或如“e租宝”,旁氏骗局,大肆挥霍;还有期限错配,流动性危机……所有这些“套路”和“玩法”,其实并不新鲜,在过去一个世纪的金融行业中反反复复发生。只不过这次换了一个互联网的外壳。借助互联网技术,受害者分布更加广泛,涉案金额也屡创新高。面对这些风险和问题,人们真的要束手无策了吗?也不是!过去岁月里,伴随着成长的阵痛,学界和金融业界一直没有放弃从一次次风险案例中反思和总结。到了年,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巴塞尔协议》,对于银行业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的监管标准。三十多年来,经过主流国家银行业发展的实践,以及多次严重的金融危机的考验,巴塞尔协议(BaselAccord)逐步成为当前主流国家银行资本和风险监管的事实标准(每一次严重的经济危机,就会根据遗漏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对协议进行一版修补和演进,目前已经是第三版)。下面,笔者将从巴塞尔监管体系的角度,对互金行业的风险进行分析,以期解构问题,帮助大家对互金的发展与未来有一个更加理性的判断。互金行业风险构成分析根据巴塞尔协议体系,银行业的风险被分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三大类。本文按照这个分类,对互金行业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讨论。1、信用风险所谓信用风险,是借款人欠钱不还的风险。虽然打着P2P,或者资管计划、金交所融资工具等名义设计包装产品,互金平台的本质仍然与银行相同——吸存放贷。放贷的过程中就面临着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在银行业,放贷有一套严格的流程,包括:(1)贷前调查,即通过严格的尽职调查、反欺诈和信用评级评分,对客户还款能力和意愿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合理授信;(2)贷中监控,即对借款人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风险及时预警;(3)贷后保全,即在信用风险发生后,通过各种措施,保全资产,催回余款。互金行业基本上是复制了银行业的相关流程,头部平台进行了一些互联网技术改造。借力互联网技术,互金平台在信用风险方面的优势是对借款人全方位的触达,具体表现在三方面:(1)位置信息。在有意无意之间,手机暴露着人们的行踪。如当打开“大众点评”搜索附近美食的时候,位置其实已经暴露了。对于互金平台而言,有关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就隐藏在这些位置中。例如,某人白天工作时间都定位在软件园里,那他的职业大概率跟软件行业相关,结合他所在的城市,他的薪资区间可以初步确定。虽然具体的授信还要结合其他信息,但位置信息已经为互金行业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2)交易信息。人们在交易中的行为也暴露出他们的信用情况。如苏宁易购的上游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物流、现金流、信息流(好评率/退货率等)信息,基于上述信息,苏宁金融开发出“帐速融”、“货速融”等一系列供应链金融产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取得了不错的收益。(3)其他信息。随着人脸识别、大数据挖掘、区块链等技术的引入,更多的信息维度也被引入到信用风险管理中,助力风险防控。借助着上述更多维度信息的采集和利用,互联网金融赢得了一个不错的开局,但是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具体主要有三方面:(1)尾部互金平台不具备相关优势。虽然通过引入金融科技,可以引入更多征信维度,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但所有的一切,是基于头部互金平台在金融科技和场景布局方面大量的积累和投入。尾部平台无论是在技术还是资源方面,并不具备相关优势,在传统风控领域又不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此也解释了,一旦赶上了年时“严监管,去杠杆”的状态,倒闭跑路平台增多的现象。根据网贷天眼的数据,互金行业内的个平台,目前正常运营仅家,生存率仅18%。正应了巴菲特的那句“只有当潮水退去,才知道谁在裸泳”。(2)金融科技风控效果有待检验。即使是有实力的头部平台,金融科技的实际效果依然有待市场检验。一方面,我国征信采集相对落后,国外的成功经验不一定适用,业界曾经发生过海归“风控大牛”回国创业,最后因为坏账,深陷囫囵的案例;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和更多风控维度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他们利用各个平台的漏洞“撸口子”,已经发展成一个产业。这种“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攻防战,在未来一段时间还将持续。(3)资金成本较高,客群偏次级。互金平台的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一方面,互金平台没有吸收存款的资质,只能通过各种通道变相吸存;另一方面,互金平台在出借人心目中的风险等级不高,需要以较高的溢价来吸引出借人。较高的成本,使得互金平台的客群偏次级,对于信用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管理的水平要求相对较高,但是,大部分互金平台在该部分的能力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需要指出的是,针对信用风险,互金平台主要选择风险准备金、对外接入担保和保险的形式进行增信。随着风险的集中暴露,担保方和保险方在业务中也会更加谨慎。2、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互金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关于系统、人和流程的风险。在早年的巴塞尔体系中,操作风险一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直到那些既“聪明”又“流氓”的“关键先生”一人搞垮一个银行的时候,操作风险成为巴塞尔监管体系三大风险之一。复盘众多爆雷案件可以发现,互金行业也是操作风险的“重灾区”。目前,互金平台的操作风险偏“人的风险”,即内控不到位,资金频频被挪用。相对银行,互金平台的问题表现在下述三方面:(1)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不够相比银行高管任职需要得到银保监会的任职资格认证,互金平台的高管任职相对随意得多。由于互金平台的成立门槛相对较低,许多平台特别是问题平台的创始人大都没有金融业从业经验,更没有经过系统的风险管理训练(参见下表)。这种情况下,很难指望这样一群人能够敬畏市场,管理好风险。当然,不排除他们运营互金平台期间,有来自银行业的、风控经验丰富的高管加入,但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作用也相对有限。(2)内控体系的完备性不足相比银行独立的内审稽核部门、较完备的内控流程,互金行业尚处于学习阶段。头部平台大都参照银行的经验,建立了相应的内控体系,但是,其他平台的内控流程则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表现在投资项目与所描述不符,甚至出现资金被控制人大肆挪用挥霍的情况。年,笔者曾赴草根投资做尽职调查,彼时的草根投资刚刚接受顺为资本A轮千万美元的投资,风头正盛。创始人金忠栲,有着十多年的金融律师执业经历,曾为渣打银行、民泰银行等数十家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法律顾问服务。当时,草根投资的每一笔放款都有完备的记录,同时会有第三方律所出见证函。在经营理念方面,草根也强调仅服务江浙当地的中小企业,不追求高速扩张,控制风险为重,赚辛苦钱。理想不可谓不美好,残酷的现实是当草根投资在贷余额高达上百亿时,大量的资金被实际控制人(金忠栲律师)挪用从事高风险的资本运作,恰好赶上年风险集中爆发,最终爆雷。年,行业峰会上的徐红伟,意气风发。他发现,当时迅速崛起的网贷市场,缺乏客观的评级机构,于是便发起成立了“网贷之家”。作为一个独立第三方,网贷之家对各个网贷进行评级跟踪,适时开展投资者教育,办得如火如荼。这一切在“投之家”成立后发生了变化(“投之家”是徐红伟创立的网贷平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老徐,利用之前在网贷行业建立的影响力,使得投之家获得了空前的信任度,然后大量资金被挪用,东窗事发,创始人徐红伟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立案调查。相信无论是草根投资的“金忠栲律师”,还是投之家的徐红伟,一开始都想做个好人,利用金融的力量帮助中小企业,服务社会。但是,当面对着几十上百亿的资金,以及形同虚设的内控体系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控制得住自己的欲念呢?没有完备的内控体系,出险只是早晚问题。(3)风险缺乏计量和管理根据巴塞尔协议,银行对于操作风险有一系列科学而又严格的计量方法,并按比例提取资本金应对危机。而互金行业在这一部分尚处于认识提高阶段。在效果上,即使严防死守的银行也难免出险,如著名的农行39亿票据案。连防线都尚待完善的互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说明的是,上面主要介绍的是人员和流程方面的风险,操作风险还有一部分——系统风险。这一块,虽然号称是互金的强项,出险的案例不多,但是,随着对系统和数据依赖的加剧,出险的可能性也在增加,值得重视。3、市场风险所谓市场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风险,而在互金领域,最重要的市场变量是利率。互金行业存在着大量的期限错配、短债长投的现象。例如,一个三年期的贷款,却用三个一年期的资金滚动衔接。因为:(1)短期产品流动性好,更受欢迎。本例中,一年期理财产品较三年期产品流动性好,更加容易得到市场的追捧。(2)短期产品利差更大,平台获得更多收益。在贷款利率相同的情况下,一年期资金成本更低,由此形成更高的利差和收益。以上假设是在市场利率稳定、流动性充裕的前提之下,一旦利率上升,流动性缩紧,平台将面临着亏损或者流动性危机。为了应对三大风险,在巴塞尔体系中,引入了“资本充足率”的概念,旨在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资本金准备,对相关风险进行覆盖。维持必要的资本充足率,是巴塞尔监管体系的核心支柱之一。传统的监管理念是对业务的每一个细节进行规范,事无巨细,而巴塞尔体系理念则强调对资本金的管理,只要有足够的资本金覆盖相关风险,银行就可以自由开展业务。一般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是8%,在巴塞尔协议第三版中,考虑到行业周期、流动性风险、系统性重要银行等因素,资本充足率要求高达14%左右。在互金领域,除了部分持牌机构(小贷/消费金融公司)有一定杠杆要求,大部分的网贷平台没有杠杆限制,几个亿的注册资本,却做着上百亿的业务。极高的杠杆造成了业务上的高度不确定性,细微的风险通过杠杆的放大作用,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上文参照巴塞尔监管体系,对互金行业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了分析。可以发现,互金在发挥一定积极作用(普惠金融,服务小微)的同时,风险也在持续地聚集和暴露,并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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