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银行政策含义及其影响
引言:全球银行业监管机构于年7月21日圈定了28家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的银行”,并建议对其实施1%~2.5%的附加资本要求。而同年,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政策《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随后出台,到年10月份推出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正在健康的轨道上前进和发展,具有重要的长远影响与意义。
一、系统重要性银行及其政策发展
系统重要性银行是指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银行。
根据中国银监会年8月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两种银行须在年底和年底之前达标。《办法》参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5%;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办法》实施后,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
年12月发布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评估依据银行的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等指标。参评银行某一具体指标的得分是其该指标数值除以所有参评银行该指标的总数值,然后用所得结果乘以后得到以基点计的该指标得分。各指标得分与相应权重的乘积之和,即为该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
年10月15日,为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基于年数据,评估认定了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8家,包括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第二组4家,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同时,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附加监管规定》”)。
二、系统重要性银行政策影响及意义
对于系统重要性得分高的机构,监管提出更高的资本厚度要求,为应对风险提供足够的风险缓冲。因而,结合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其实质意义在于,通过设定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保证国家资产规模达到一定影响力的银行机构必须保证充足的核心资本以应对风险冲击,达到稳定金融市场的目的。
从本次公布19家系统重要银行的情况来看,中诚信资本撰文分析认为,其对于银行的短期影响并不大。根据《附加监管规定》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应于来年的1月1日达标,因此部分银行需要更合理的资本规划和资产增长计划。除了部分银行之外,附加监管规定短期内对于银行经营的冲击不大,无需立刻补充资本,不会对业务发展形成制约。长期来看,更高的资本要求将引导银行加强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提高自身资本积累和加强外部融资,开展轻资本业务降低高风险权重业务比例,或通过降低其系统重要性打分以降低附加资本要求档次。
但是本人认为,尽管当前来看从所公布的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来看,其实质影响并不大,但是,从长远考虑,这是中国在金融监管层面的一个重要进展,意味着,国家正在通过立法的手段来加强对金融机构风险的监管,其长远意义在于确保未来国内金融风险监管更加稳健,对于未来维持金融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更为长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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