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丨庭村共建聚合力共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共同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5月14日上午,“法助共富法护平安”庭村共建结对活动在周王庙云龙村举行。海宁法院袁花人民法庭、盐官人民法庭、长安人民法庭、许村人民法庭分别与袁花镇长啸村、盐官镇桃园村、周王庙镇云龙村、许村镇李家村签订了共建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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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花人民法庭庭长周劲松与袁花镇长啸村党委副书记朱佳伟签订共建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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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官人民法庭庭长苏琴梅与盐官镇桃园村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金正华签订共建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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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人民法庭庭长张辉与周王庙镇云龙村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范卫福签订共建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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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村人民法庭庭长张艳与许村镇李家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沈伟强签订共建协议书
左右滑动查看共建双方签订共建协议书
结对仪式上,袁花法庭庭长周劲松,周王庙镇云龙村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范卫福分别作表态发言。
随后,共建双方代表围绕“庭村共建,深入推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行动”开展座谈,并通过设在云龙村的“共享法庭”观看“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法治宣讲视频。
周王庙镇党委委员周震欣表示,周王庙镇将抓住这次庭村共建的机会,进一步压实双向派驻机制,探索开展比如法官进网格、送法下乡、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周王庙的每一个村组户,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
海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洲娜强调,人民法庭要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党建引领,凝心聚力;二是精准服务,振兴乡村;三是协同治理,除险保安;四是司法为民,普惠共享。希望通过与各村共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三农”的优势,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海宁市勇当共同富裕示范表率和平安海宁建设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会后,共建双方还参观了市中小学研学实践中心、云龙村桑蚕记忆馆、静安智慧书房等地。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中的作用,5月12日,海宁法院与市乡村振兴局签订了《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协作机制》,致力于加强部门联动,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共同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下一步,海宁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共建和谐美丽乡村!
编辑:海薇
审核:清逸
原标题:《“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丨庭村共建聚合力共富同行护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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