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公约和鹿特丹公约的合规委员
《巴塞尔公约》执行和合规委员会与《鹿特丹公约》遵守委员会举行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联席会议,并于年11月18日成功举行了第十五次会议,帮助8个缔约方在解决其执行和遵守困难方面取得进展,并就如何改善对《公约》关键义务的遵守向巴塞尔缔约方会议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是国际化学品三公约的观察员机构,为推动全球化学品治理,现将相关文章整理如下,供读者朋友参考、了解。
(图源:BRS秘书处)
在为期四天的马拉松式会议中,委员会与八个在执行和遵守《公约》关键义务方面面临困难的缔约方进行了接触,以传递国家报告并制定充分的立法。与中非共和国、库克群岛、毛里塔尼亚、叙利亚和多哥代表进行了丰富的讨论,最终解决了利比里亚在转交国家报告方面面临的长期遵守规定的困难。
委员会主席FlorisvindoFurtado先生(来自佛得角)对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他说:“正是由于取得了这些具体的成果,我才把《巴塞尔公约》称为‘美丽的公约’,它成功地使世界成为一个更美好的地方,使人们和环境免受废弃物污染。”
委员会还正面处理了《公约》规定的一系列核心义务的遵守挑战。委员会继续进行了细致的工作,将缔约方履约情况与国家报告义务进行了分类,初步认为缔约方首次达到了《巴塞尔会议》制定的完整和按时提交报告的目标。委员会还审议了49个缔约方对其立法进行自我审查的结果,以及如何帮助尚未提供资料说明它们是否有实施《公约》的立法或表示它们没有此种立法的23个缔约方。防止和打击非法贩运也是委员会工作的中心,从其关于确定危险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非法贩运范围的第二份报告中确定了经验教训。
《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执行秘书RolphPayet先生指出:“委员会承诺与联合国驻地协调员和国家工作队合作,将《公约》的实施纳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更广泛背景中,这使我特别感到鼓舞。”他接着强调了委员会所进行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巴塞尔公约的执行不能也不应孤立进行,因为《公约》所涉及的废弃物的范围和其中所包含的义务的范围需要国家一级的大量部门和利益攸关方的参与。
委员会的成果将由年5月1日至12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缔约方大会第十六届会议审议。
作为观察员代表荷兰参加会议的雷金纳德·埃尔纳乌斯(ReginaldHernaus)同时也担任缔约方大会第16次会议主席。他对取得的进展表示赞赏,说“我对委员会所进行的工作印象深刻,看到所有成员都在行动,确实使我大开眼界”。他在谈到《鹿特丹公约》履约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与这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联席会议时补充说:“我非常高兴地看到,通过合作,两个委员会可以丰富彼此的经验,并加强各自对《公约》成功实施的贡献。”
《控制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是关于危险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的最全面的国际环境条约,几乎具有普遍性,有个缔约方。《公约》的总目标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危险废弃物的不利影响,其范围包括根据来源和/或成分和特性被定义为危险废弃物的各种废弃物,以及被定义为“其他废弃物”的三类废弃物,即家庭废弃物、家庭废弃物灰烬焚烧产生的残留物和需要特别考虑的某些塑料废弃物。
《巴塞尔公约》执行和合规委员会的任务是协助缔约方遵守其在《公约》下的义务,促进、促进、监测并致力于确保《公约》下义务的执行和遵守。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实行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管理。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的个缔约方共同承担责任并开展合作,以安全管理国际贸易中的化学品。迄今为止,有56种危险化学品和农药被列入《公约》附件三,使其国际贸易受制于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秘书处(BRS)支持缔约方执行关于化学品和废弃物管理的三项主要多边环境协定,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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