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国版巴塞尔协议将出,商业银行
2月18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由正文和25个附件组成,共计40万字。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拟定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就《征求意见稿》对行业影响,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测算显示,实施《征求意见稿》后,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总体稳定,未出现大幅波动,单家银行因资产类别差异导致资本充足率小幅变化,体现了差异化监管要求,符合预期。
年4月份,银保监会启动了《巴塞尔协议III》(下称“巴III”)国内监管规制的修订工作。此次《征求意见稿》以及未来新规的正式出台,被业内人士视为我国银行业对接巴III,走向国际化,中国金融体系对外开放的又一重大里程碑事件。
两家国有大行和一家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将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监管规则改革动向,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新规实施测算和分析等。
重点修订了五方面内容《征求意见稿》对此前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上述负责人表示,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五方面:
一是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使资本监管与银行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降低中小银行合规成本。
二是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包括信用风险权重法和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内模法以及操作风险标准法,提升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
三是要求银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时、充分地掌握客户风险变化,确保风险权重的适用性和审慎性。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优化压力测试的应用,用好用活第二支柱,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
五是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引入70余张披露模板,要求银行详细披露风险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增强市场的外部约束。
农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田继敏表示,《征求意见稿》有三个较突出特点:一是对不同机构实施差异化的资本监管。二是对第一支柱下信用、市场、操作三大类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进行了重构。三是大幅提高了对银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的标准和要求,增强了风险信息透明度。
将银行划分为三个档次
上述负责人表示,修订构建了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按照银行间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差异,划分为三个档次银行,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
其中,规模较大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划为第一档,对标资本监管国际规则;资产规模和跨境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纳入第二档,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第三档主要是规模小于亿元的商业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并引导聚焦服务县域和小微。
第一档商业银行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商业银行: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上年末境外债权债务余额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且占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10%(含)以上。
第二档商业银行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商业银行: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且不符合第一档商业银行条件;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小于亿元人民币但境外债权债务余额大于0。
第三档商业银行指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小于亿元人民币且境外债权债务余额为0的商业银行。
“差异化资本监管不降低资本要求,在保持银行业整体稳健的前提下,激发中小银行的金融活水作用,减轻银行合规成本。”上述负责人表示。
调整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体上,增强标准法与高级方法的逻辑一致性,提高计量的敏感性。限制内部模型的使用,完善内部模型,降低内部模型的套利空间。
信用风险方面,权重法重点优化风险暴露分类标准,增加风险驱动因子,细化风险权重。如,针对房地产风险暴露中的抵押贷款,依据房产类型、还款来源、贷款价值比(LTV),设置多档风险权重;限制内部评级法使用范围,校准风险参数。
市场风险方面,新标准法通过确定风险因子和敏感度指标计算资本要求,取代原基于头寸和资本系数的简单做法;重构内部模型法,采用预期尾部损失(ES)方法替代风险价值(VaR)方法,捕捉市场波动的肥尾风险。操作风险方面,新标准法以业务指标为基础,引入内部损失乘数作为资本要求的调整因子。
调整风险管理要求:重视计量和管理“两手硬”
上述负责人表示,修订重视计量和管理“两手硬”,强调制度审慎、管理有效是准确风险计量的前提,为银行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提供正向激励。
信用风险方面,要求建立并有效落实相应信用管理制度、流程和机制。例如,准确的风险暴露分类是计量前提,须明确划分标准和认定流程;划分银行同业风险暴露分类、识别优质公司或“穿透”资管产品,须加强尽职调查和基础信息审核;对房地产风险暴露,只有满足审慎审批标准和估值等要求,才认可其风险缓释作用。市场风险方面,内模法计量以交易台为基础,要求银行制定交易台业务政策、细分和管理交易台。操作风险方面,须建立健全损失数据收集标准、规则和流程,否则适用监管给定损失乘数系数。
设置72.5%的风险加权资产永久底线
一方面,参照国际标准,完善监督检查内容。设置72.5%的风险加权资产永久底线,替换原并行期资本底线安排;依据银行储备资本的达标程度,限制分红比例;完善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的风险评估要求,将国别、信息科技、气候等风险纳入其他风险的评估范围。
另一方面,衔接国内现行监管制度,促进政策落实。完善银行账簿利率、流动性、声誉等风险的评估标准;强调全面风险管理,将大额风险暴露纳入集中度风险评估范围,明确要求运用压力测试工具,开展风险管理和计提附加资本。
提出三种计量方法
本次修订首次明确了商业银行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资本计量标准,引导银行落实穿透管理要求。
参照国际标准,提出三种计量方法,分别是穿透法、授权基础法和%权重,并详细规定了各方法应满足的条件。其中,如能够获取底层资产详细情况,可穿透至相应底层资产,适用相应权重;如不满足穿透计量要求,可适用授权基础法,利用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说明书等信息划分底层资产大类,适用相应权重;如前述两种方法均无法适用,则适用%的风险权重。
商业银行如何看待拟发新规?
田继敏表示,《征求意见稿》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总体积极正面,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提高风险计量和应用水平,做实资本充足水平,增强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是对计量结果的影响。结合前期测算及同业交流情况,实施新规后,预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将总体保持稳定。对于大型银行而言,例如农行,预计风险加权资产可能有所下降。总体来看,将有利于大型银行准确计量风险、加强风险管理。
另一方面是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资本计量规则修订的目的不是简单的改变风险计量方法,而是通过增强计量的精细度和准确性,提高对风险的敏感度,从而更加审慎、精准和客观地反映实际风险和资本需求,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根据新规则,银行可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夯实资本管理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规划,增强经营稳健性。商业银行应抓住新规实施这一契机,充分发挥资本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优化资产总量和结构,合理促进资本节约,引导资金投向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的实体经济部门。此外,新规实施有助于银行加快完善配套的数据模型和信息系统,促进银行拓展数据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金融科技手段的运用能力,将银行数字化转型推向深度应用。
在中国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史炜看来,修订后的资本新规构建了一个多重约束的审慎监管框架,强化了跨周期性,将更加有效的引导银行统筹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对于促进银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实施资本新规将有助提升我国银行体系竞争力和话语权、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本次国内监管规制的修订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积极的、深远的。”浦发银行风险业务总监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张宝全表示,首先,我国对接巴III全面修订资本监管规制是中国银行业走向国际化、中国金融体系对外开放的又一重大里程碑事件。其次,监管规制修订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体系稳定性和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再次,本次新监管规制修订进一步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最后,监管规制修订全面提升了商业银行资本计量对风险的敏感性。
商业银行下一步有何应对举措?
“前期,农业银行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监管规则改革动向,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新规实施测算和分析,在数据、模型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为实施新规打下了扎实基础。农业银行将按照监管要求,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推进新规实施,进一步优化政策流程,校准模型参数,完善信息系统、强化数据治理,加强新规落地和应用,有效传导资本约束经营的管理理念,切实提升风险计量和管理能力。”田继敏表示。
史炜表示,中行将坚持守正创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新规实施与我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制定并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三年规划,在全面落实新规的基础上,建立风险数据治理机制,搭建并优化模型开发平台和数据分析环境,完善风险数据池,提供更加灵活、敏捷的风险数据服务;加强计量高级方法在限额管理、监测预警、授信授权等方面的深入应用,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坚持“为我所用,自主可控”,提高风险管理关键系统的自主建设能力;以智能风控推动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助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张宝全表示,未来,浦发银行将严格、有效落实监管规制修订各项要求,树立行业标准,有信心将风险管理水平再推向一个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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